總覺得,說話的時候難免言不由衷,有時說得太多,


想得太少,有時候只是衝動。



寫出來就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了,
我寫字的時候更誠實,更深入的耘理自己的思想,
所以我喜歡寫東西不是沒有原因的,
邊寫邊思考,就算有千頭萬緒,也理得清了。


說出來的話全憑記憶,
但是倘若有一天,這說話的人不在了,這聽話的人遺忘了,
那麼這句話還存在嗎?

是不是沒有人記得,這件事就沒有發生過了呢?





寫著寫著,看著看著,寫自己的歷史,
高中時期大約累積了十萬字左右的筆記,偶然翻閱,
其實那段青澀的時光多麼可笑,
那時的文字依然言不由衷,彷彿這樣就能欺騙自己一樣。


另一個理由,我願意將我的諾言化為不朽的文字,
讓它永遠存在,那麼你呢?這個時代,部落格,臉書,噗浪...
多的是與人溝通的橋樑,親口說出的諾言是會變質的,
這些平台看著或許虛幻,但有可能,
當我們的身軀腐朽,這些東西卻都還存在著,
你活著的那段曾經,還存在著。



天塌了,地裂了,劇烈的搖晃之後,什麼都忘記了,
或著說"我不是忘記,我是一無所有"那一刻,
看看那些寫下的曾經,喔,那是我,那是曾經的你。


文字,不盡然是沒有溫度的,看著那一篇篇為你而書的文,
有天或許我會忘了你的樣子,但當時的感覺,
還是在我點開文章,閱讀文字的瞬間,流竄。



不只是空口白話的說著愛,那份深藏於心的情,
我為你,濃縮成文字,不只是語言,
而是比語言更嚴謹更深切的東西,
想著,寫著,寫好了,唸著,分出段落,
看過一遍又一遍,修過好多個字,
擺正了每個字,每個詞的位置,
大費周章,思慮深深,不過是想告訴你,我愛你。



為什麼三個字能解決,不過是一秒鐘的事情,
有人會願意花這麼多時間呢?
或許是因為如此,才能表達那份心吧。


從來,從來都不是隨便說說。



是細細的攢眉,深深的思慮後寫下的,
栩栩如生的,不是文字本身,而是那份深切的感情,
也因為如此,在許多年後的現在,你已不在,
但翻閱那段從前,彷如昨日。



我常常如此,凡事都想做得更好,
如果心能掏得出來,我早就眼巴巴地送給他了,
愛得深,痛得深,但再給我一百年,
我也依舊不明白做人得為自己留三分,
或許是明白的,但做不到,愛上了一個人,
就是要把全世界最美好的都歸於他,不知不覺,傾盡所有。


所以說,要找一個願意同你寫信的情人,
起碼他的誓言,多了點憑據,花言巧語起來,
也多花了點心思。


起碼,她真的願意花很多時間向你表達真正的自己,
不管是用什麼方式,最後的結局如何,
她願意花很多時間了解你,
因為她其實不擅於言詞,不擅於說些什麼,
但不代表她的心不真切,她想說的,都寫出來了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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